各有關單位:
200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工作即将開始,為不斷加強項目管理、提高項目申報質量,使申報工作順利按照時間節點完成,現将項目申報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資助範圍:自然科學基礎研究和部分應用基礎研究。
二、 對申報人的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學校 “引進人才” 及具有高級職稱人員必須申報(特殊情況除外),其他符合條件人員鼓勵申報;
(二)申報人員一定要針對研究領域選擇重點來凝煉科學問題,了解本領域内已立項的課題,避免重複申報;
(三)申報過程中可暫參照2007年和2008年項目指南(各年的項目指南及版本變化不大,待2009年項目指南下達後以其為準);
(四)基金申請書暫使用2008年格式,可從基金委的網站下載。
三、申報組織工作安排:
(一) 科技處定于11月3日下午組織各單位科技辦人員對本通知的具體要求進行集中學習;
(二) 各單位科技辦于11月12前務必對本單位申報人員進行集中培訓,使申報人員準确掌握基金的申報流程;
(三)申報工作時間節點要求
1. 2008年11月30日前,申請書初稿完成,各單位科技辦彙總;
2. 2008年12月10日前,各單位評審完成,返回申請人修改完善(形式審查以學校下發的評審要求為準,内容審查參照2007年及2008年專家反饋意見);
3. 2008年12月20日前,各單位将申請書統一報送學校科技處;
4. 2008 年12月25日前,學校組織校内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
5. 2009年1月10日前,評審意見返回各申報單位,申報人結合2009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及專家評審意見對申請書進行修改完善;
6. 2009年3月5日,各單位将更新申報清單及申請書報送科技處;
7. 2009年3月15日前,學校對申請書進行核查并将核查意見返各單位;
8. 2009年3月25日前,各單位完成網上提交并将最終版紙質申請書一式兩份及《200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形式審查明細表》(要求申報一份申請書必須填寫一份審查明細表)一份報學校科技處;
9. 2009年3月28日前,學校統一報送國家自然基金委,2009年整體申報工作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