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爾幹對盧梭之社會狀态與自然狀态的理解與辨析― ―“聊齋書社”第30期總結

時間:2014-05-26作者:文章來源:伟德官网地址多少浏覽:910

    510下午兩點在41号樓411教室,“聊齋書社”進行了第30期讀書會,讨論的主題是塗爾幹對盧梭之社會狀态與自然狀态的理解與辨析。蘇國勳教授、鄭莉老師、劉軍老師、楊國慶書記、張翼飛老師和趙岩老師以及部分成員參加了本次讀書會。

首先,張翼飛老師主持歡迎了蘇國勳教授參與讀書會表示了熱烈的歡迎。之後吳娜同學進行了主發言,主要論述有兩點:一是自然狀态;二是社會的起源問題。對于自然狀态,塗爾幹認為盧梭筆下的自然狀态不是真實存在的,而是理論上所需要的一種推演。首先對人性提出了假設,認為我們必須把我們身上每一種社會存在所帶來的事物擱置一邊,否者我們會在社會灌輸給我們的思想和情感基礎上為社會辯護。另外,我們可以通過三種方法:一是觀察動物;二是觀察野蠻人;三是一種旨在推斷所有精神因素的辯證法,此三種方式推理自然狀态。那麼自然狀态中的人到底是怎樣的呢,自然人是他的需求與才能之間完美的平衡狀态。他的欲望不會超越他的物質需求,他們僅僅想要他們所知道的東西,他僅僅知道他能夠知道的東西,因而他的靈魂就會處于完美的安靜狀态,他的心靈也會受到極端的限制。在這種狀态中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不是霍布斯認為的戰争狀态,而是人類局限與他們當下的境遇中,局限于與他們有關的個體組成的小圈子中,也隻有在這個小圈子中,才會有真正的憐憫之心。所以自然人不是非社會性的,而是反社會性的。但是社會性是潛在于人的内心的種子,隻有滿足一定的外部條件才可以發展。對于社會的起源就是發現那些與自然狀态想沖突的因素。自然災害的影響個人無法抵抗,所以促使個體尋求同類的幫助,謀求共同的生存。伴随着結合的發展,新的需求出現并産生社會的傾向以及人們之間的差異也相繼出現。這種差異如強壯,富有等使得分工不同。随着欲望的增加,競争就會出現。因此最終的結合打破了原初的平衡狀态。為了維持平衡,需要訂立契約,所以社會出現。

針對吳娜的發言,鄭老師提出塗爾幹如何評價盧梭對社會是人為的結果、是禁欲的結果、是理性的産物、是社會有機體的觀念。塗爾幹認為盧梭是怎樣将理性與有機體兩者完美的結合以及塗爾幹認為盧梭認為的自然狀态與社會狀态是什麼樣子的和它們之間的關系是怎樣的并且如何協調二者的問題。對此,李崇同學做了相應的補充與說明。李崇認為自然狀态是衡量公民狀态達到完善程度的準繩。而且公民狀态的對立面不是自然狀态而是個人狀态。至于自然的是理性的,指的是合乎事物的本性發展的,所以社會的就是自然的。對于李崇的回答張翼飛老師指出自然狀态、社會狀态、公民狀态三種狀态,就此我們對塗爾幹認為盧梭認為哪一種是完美的狀态進行了激烈的讨論。吳娜同學認為塗爾幹嚴重的盧梭認為自然狀态比公民狀态更完美。但是自然狀态不可避免的要過渡到公民狀态,為了保持公民狀态需要确立一種穩定的東西而不是變動的東西。武揚同學也認為塗爾幹嚴重的盧梭認為自然狀态更完美。因為自然狀态中的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無利益之争而社會狀态則需要法律、規則等加以維護,因此相比較而言,塗爾幹認為盧梭更加傾向于自然狀态。之後汪廣雨同學發言說塗爾幹眼中的盧梭認為公民狀态極有可能比自然狀态調整的要好,因為我們可以通過去控制公民狀态中不好的現象使其優于自然狀态。他舉例說:“在公民狀态中的文明與痛苦,我們可以通過消除痛苦中的不完美之處,這樣就可以達到完美的公共狀态。”張津梁同學認為塗爾幹嚴重盧梭認為自然狀态更完美,它是一種平等的狀态即使會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而在社會狀态中人們會受到奴役、壓迫以及别人的指使,所以盧梭應該是更加傾向于自然狀态。對于同學們不同的意見,吳娜同學經過思考以及張翼飛老師的提醒之後也認為塗爾幹認為盧梭眼中的公民狀态應該是完美的。書中說:“隻有比較了兩者以後,我們才能決定他們的知識進步是否足以補償痛苦。不過這時候,我們能夠通過某些方式改正這些不完善之處,或者使它們不可能出現,僅僅讓偉大的成就保存下來,那麼也許這種新的狀态将會超越原初的狀态”。意思是說自然狀态是一種原始的無知的狀态,我們隻是單個的個體,是一種動物的存在狀态。随着知識的進步,我們懂得越來越多在社會中才會擁有的情感,這時候我們會對自己現有的狀态進行一種反思,看看這樣一種進步是否可以補償自己在進步過程中所遭遇的痛苦。之後經過糾正不完善的狀态,保留偉大的成就,這樣的公民狀态就可以比自然狀态更完美。對此,張翼飛老師指出書中表示:“完美的狀态隻有在孤立的狀态中才是可能的,當人們在一起生活的時候,他們注定會堕落會衰敗”。另外還有就是:“如果某人指出如果他把這種狀态作為可能實現的狀态,并認為哦我們不可能建立一種類型不同的社會,那麼這種看法也是沒有道理的”。這些都是塗爾幹嚴重的盧梭認為的自然狀态優于社會狀态的例證。李崇同學則反駁說:“在書中有關公民狀态優于自然狀态的例證也有很多。公民狀态中的公共意志不是依靠強力而是普遍的意志,這樣人還是平等的。書中指出:”尋找一種結合的形式,可以借助整體的共同力量守護和維護每個同伴的人身和财産,其中,當每個人與所有人統一起來的時候,他依然可以隻服從他自己,依然像從前那樣自由。惟有契約才能帶來這樣的結合”。所以自由和平等被保留下來了并且比自然狀态中的更安全,因為首先保護它們的不是個體的力量而是集體的力量;其次,它們具有道德性質,在自然狀态中僅僅受到物質環境的限制,因此它隻是一個物質事實而不是權利。在公民狀态中,自由受到普遍意志的支配和限制,并相應地得到了改造,自由被視為一種集體存在,這種集體存在不僅決定了個體自由,而且個體自由被視為一種神聖且被賦予一種新的本性。現在,自由不在取決于他身上究竟有多少力量,而取決于他遵從普遍意志的義務,這種義務來自基本的契約。所以塗爾幹認為盧梭眼中公民狀态比自然狀态更完美。雷曉宇同學又進行了補充說明。她指出書中有說:“人與動物最大的區别,就是人具有“完善自身的能力”。在自然狀态中,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内有争鬥沒有欲望,但是人本身還有一些能力并沒有被喚醒,當受到外界的一些壓力的影響,那些欲望被激發出來,動物的本性的需求已經不能滿足需求,這樣人們就需要一種社會狀态來滿足人的社會性需求。所以自然狀态是一種滿足動物性需求的社會平和狀态。公民狀态則是滿足人的社會性需求的一種狀态。之後,鄭莉老師總結說,社會狀态時一種意外結果而且它是由缺陷的,我們需要做的就是利用自己的這種完美的能力使他們結合起來,也就是服從公意。自然狀态中的理性是符合事物本性的理性,而在社會狀态中的理性則是符合人的一種理性。因此社會是理性的産物,是有機體的産物是不矛盾的。完美的狀态隻是我們構想出來的,自然狀态也不是完美的。

之後,我們邀請蘇國勳教授對我們的讨論進行了總結性發言。蘇老師指出我們讨論的是自然的與社會的關系,但是重點不在于此,且書中也指出社會的就是自然的。因此,基于盧梭的契約論是保守的,集體主義的取向。而洛克的自然法思想強調的是個人主義,所以這注定了社會學既要注重個人性又要關注整體性,因為社會是包羅萬象的,集體主義的取向。就像中國文化的集高明到中庸的論述,所有事物沒有零和博弈,有的隻是中庸的狀态。因而,社會是仿自然地人造品,是日趨完善的。在社會學研究中不可有兩性中的任一偏頗,必須是兩者的結合,如經驗與先驗的結合;實在論與建構論的結合。針對這些方面,蘇教授還舉出了一些例子,如孔德的實證主義,就是經驗研究與理論思辨的結果。

最後鄭老師總結發言,指出人為的還是自然的不是嚴格區分開來的。例如書中所說的社會是人為的結果。對于人造的産物,它是一個觀念、一個範疇,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它不是自然的,不需要通過我們的理性,而是通過觀念或範疇認識的,所以從自然狀态到公民狀态,它是一種從事實秩序變成法律秩序。從事實到法律過程中的這個法律,這是我們運用理性創造的結果,所以從這個角度看社會是一個人為的實體。而說社會的是自然的,指的是它的發展合乎了事物的本性發展,所以兩者是不矛盾的。

本次讀書會在輕松愉快的氛圍中結束了,最後我們再一次感謝了蘇教授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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