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2期船舶與海洋法律學術沙龍總結

時間:2014-11-13作者:文章來源:伟德官网地址多少浏覽:699

2014115上午10:00-12:00,法學系2014年第2期船舶與海洋法律學術沙龍在41号樓439室如期舉行。本次沙龍的主題是“鹿特丹規則中承運人責任制度研究”。法學系羅猛教授、孫春偉教授、袁雪副教授,法學系部分在校研究生及本科生到會交流。

首先,2013級法學碩士研究生田興瑞做了《鹿特丹規則中承運人責任制度研究》的主題報告。田興瑞從現代航運業發展的現實需求出發對制定鹿特丹規則的具體背景做了介紹,并從海牙規則到維斯比規則再到漢堡規則最後到鹿特丹規則中承運人責任制度的曆史演變做了詳細介紹;接着從鹿特丹規則中承運人責任制度構成出發對鹿特丹規則中承運人責任制度的具體變化做了說明,如責任基礎、适航義務、責任期間等的具體變化詳細說明,并就此規則的優越性進行評價。最後,在前面分析的基礎上就我國海商法對鹿特丹規則的借鑒提出相關意見。

 

對此,羅猛老師從做報告的語言表達和内心确認及此規則對我國海商法的影響出發指出,研究生做報告要有自信内心确認,做研究要有自己的想法,此規則對我國海商法修改的影響具體表現在哪裡,我們借鑒的地方在哪裡等。孫春偉老師指出,我國對新規則的态度是我國海商法借鑒的基礎,因此要明白我國對此規則的态度,為什麼要借鑒,我國海商法中關于承運人規定的弊端在哪裡,并就學術交流中常用的大小标題的規格提出意見。袁雪老師從我國海商法面對的實際問題入手就該報告做簡短評價,符合國際航運業的發展,适應我國海商法修改的現實需要,有一定的研究以意義,并就鹿特丹規則中關于承運人責任制度的價值取向,各方利益的平衡等問題做了專業的說明,也對我國海商法的發展做出預測。

期間,在座同學踴躍發言。14級法學研究生曹靜瑤認為新規則中關于承運人責任制度的規定對中小企業的發展不利,有可能會造成大的航運公司的壟斷。孫楊提出可以通過增加運費、保費等方式來保護船方的利益,在最終的博弈中達到利益的平衡。張雪提出,新的規則适合新的發展趨勢,現在要做的是銜接好新舊規則的相關規定。其他到會的學生也都積極發言,充分表達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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