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題:我國未注冊商标的保護---以某案為例
主講學人:企業法務代表
主評議教師:張冬 陳福勝
時 間:2014年11月19日上午9:30~11:30
地 點:41号樓403
歡迎參加。
背景簡介:
在我國,商标的經濟地位越來越重要,注冊取得商标權已成為國際上通行的制度,在自願注冊原則下,未注冊商标大量存在,成為其受保護的客觀基礎,其使用所體現的信譽和利益是對其保護的經濟基礎,我國現行商标法對未注冊商标的保護有所規定,但存在未注冊商标尚未有獨立的法律地位,對其保護的規定分散而又重複,未注冊商标人行使撤銷權艱難等問題。借鑒國外實踐并結合我國的立法與實情,我們可以從以下方面完善現行法律法規:在商标法中确認未注冊商标的法律地位;限定未注冊商标的保護範圍;完善未注冊商标人的權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先注冊權、先用權、撤銷權等。
本次的沙龍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标法》2013年8月30日進行第三次修訂以及修訂的實施情況為背景,以某商标保護案為出發點,對未注冊商标保護的相關法律問題進行探讨。
研讨的具體問題:
1、未注冊商标的侵權主體包括哪些,如何認定?
2、未注冊商标人的權利内容具體應包括那些,如何認定?
3、對于未注冊商标侵權應如何救濟,具體救濟途徑分為那些?
4、未正确使用的注冊商标是否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