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0日下午2:00―5:00,法學系2015年第6期船舶與海洋法律學術沙龍在41号樓403室舉行。本次沙龍的主題是“海上船舶碰撞的責任主體問題研究”。法學系羅猛教授、袁雪副教授,法學系部分在校研究生到會參與讨論。
首先,由2014級碩士研究生曹靜瑤做題為《船舶碰撞的責任主體判定問題研究》的主題發言,主要涉及船舶碰撞的涵義及立法發展曆程、船舶碰撞責任主體的識别和判定、以及我國船舶碰撞立法的完善對策等内容。
2014級碩士研究生張江竹随後又以海難救助為主題進行了研究彙報和延展的探讨,内容主要包括海難救助背後的法理基礎和典型的案例分析。
在主題發言後,老師分别對同學們的發言進行點評:羅猛老師首先從做研究的選題意義出發,補充說明海商法立法體系的完善也可以作為船舶碰撞責任的研究意義之一;袁雪老師就兩位同學的發言的具體内容進行了點評,并對同學們收集參考文獻和相關資料的方法進行了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