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報告:吳國邦(2012級法學專業本科生)
主評論:楊陽(2015級法學專業碩士生)
主評議教師:張翠梅
時間:2015年12月16日(周三)18:30――20:30
地點:主樓314室
閱讀書目:[奧]凱爾森:《法與國家的一般理論》,沈宗靈譯,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6年版。
作者及書目簡介:漢斯・凱爾森(Hans Kelsen,1881-1973)是美籍奧地利法學家,純粹法學派(又稱規範法學派)創始人。凱爾森生于布拉格,在維也納大學學習法律,1906年獲得博士學位,1911年發表第一部代表作品《公法理論的主要問題》。1919年,凱爾森成為維也納大學公法和行政法教授,曾參加起草1920年通過的《奧地利共和國憲法》,1920~1930年任奧地利最高憲法法院法官,1930年成為德國科隆大學教授,1940年來到美國。他的政治學著作主要有《憲法的一般理論》(1925)、《法與國家的一般理論》(1945)、《布爾什維主義的政治理論》(1948)、《何謂正義》(1957)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