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1期船舶與海洋法律學術沙龍總結(總第10期)

時間:2016-04-06作者:文章來源:伟德官网地址多少浏覽:707

4214時,2016年第1期船舶與海洋法律學術沙龍在主樓316室舉行。本次論壇由韓靖人擔任報告人,人文學院法學系羅猛老師、袁雪老師、趙融老師及部分研究生、本科生參加沙龍并參與讨論。

 

本次論壇活動旨在通過對船舶與海洋法律問題的讨論,使研究生進一步掌握該方面法律問題研究方法,促進研究生學術交流體系的構建和工作模式的養成,從而解決學術交流問題。

論壇伊始,羅猛發表講話,他鼓勵大家暢所欲言,積極發表各自見解。接着,韓靖人從造船合同的性質、世界主要标準造船合同文本、CMAC标準造船合同構建背景、CMAC主要條文探析、CMAC标準造船合同中的違約條款、CMAC标準造船合同争議解決方式六個方面對船舶與海洋法律問題進行解析。報告首先就船舶合同屬于買賣合同還是承攬合同進行了說明,接着在介紹國際五種通用标準造船合同文本後,重點介紹了上海格式文本(CMAC)的産生背景、特點以及主要内容。韓靖人通過将上海格式與世界通用标準合同進行對比來突出說明上海格式的特殊性。

 

報告結束後,同學們對報告提出自己的問題與建議,韓靖人為大家一一詳細解答。然後,羅猛對韓靖人的報告進行點評。他指出:内容上,報告應該更全面一些;結構上,報告設置應該更簡明;形式上,報告應該多元化并且增加與同學互動。袁雪認為韓靖人的報告信息量大,有一定的可取之處,并呼籲大家多參加學術沙龍活動。在互動環節,圍繞上海格式的适用問題,羅猛老師、袁雪老師和趙融老師也紛紛結合自己的教學實踐向同學們傳達了自己的觀點。介紹了金融危機影響下,造船廠受到的經濟打擊及目前造船業遇到的困境。最後,老師們和同學們又圍繞上海海事仲裁委的一份仲裁協議對船舶建造合同的成立與生效問題進行了讨論。以合同法為基礎,又加深了對船舶建造合同的理解。

 

論壇結束後,同學們表示受益匪淺,并且非常期待下次學術沙龍活動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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