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孟德斯鸠《論法的精神》(上)――法理學讀書會總第8期總結

時間:2016-05-25作者:文章來源:伟德官网地址多少浏覽:903

研讨書目:[]孟德斯鸠:《論法的精神》(上),張雁深譯,商務印書館1961年版

主持人:張翠梅

主報告:魏俊斌(2013級法學專業本科生)

主評論:楊雪峥(2013級法學專業本科生)

參與老師:張翠梅

2016523日,法理學第8期讀書會在主樓314會議室成功舉行。本次讀書會以孟德斯鸠的《論法的精神》(上)為研讨書目,由張翠梅老師主持。2015級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董喬喬、楊陽,2015級社會學專業碩士研究生雷虹、李天朗以及201320142015級部分本科生參加了本次讀書會。

 

首先,主報告魏俊斌同學以“中國法的精神――專制主義與禮教”為題做了主報告。他從什麼是“法”,何為“法的精神”入手,分析了中國傳統法中的專制主義與禮教,針對孟德斯鸠對中國禮教的批判,指出其認識的片面性。張翠梅老師圍繞主報告提出問題,詢問大家對孟德斯鸠所說的中國人缺乏“道德尊嚴感”,以及中國傳統社會屬于專制政體類型這兩個觀點是否認同,主報告所言的孟德斯鸠對中國傳統法和政體的評判所忽略的民本思想的本質又到底是什麼,這些問題的讨論加深了大家對中國傳統法精神的認識,并對孟德斯鸠《論法的精神》中關涉中國的認知和判斷有了較客觀的把握和理解。接下來,主評論楊雪峥同學先是從選題、行文框架、文本具體内容等方面對主報告進行評論,并以“從立法維度看法的精神――讀《論法的精神》”為題進行了發言。她從立法的維度出發,論述了《論法的精神》的邏輯結構與具體内容,分析了影響立法的社會因素與自然因素,并探讨了孟德斯鸠所追尋的理想――寬和政體與政治自由,最後提出“立法的指引是最終目的”這一觀點。

張翠梅老師對本次讀書會進行點評,對魏俊斌同學的報告文本提出兩點修改意見:第一,主報告的标題不确切,應改為“中國傳統法的精神――專制主義與禮教”;第二,主報告的前兩部分是孟德斯鸠著作的精要,但與主報告選題無直接相關性,建議去掉,否則結構不嚴謹,部分内容與文題不符。而對于主評論楊雪峥同學:首先,結構上存在段落整合的問題,需要層次清晰;其次,立題過小,孟德斯鸠如此巨著并不僅僅是為了指導立法,而在于提出了一個重新審視法律的視角、方法論和觀點;再次,文本沒有集中探讨如何創制立法,而是較大篇幅在談政體和政體原則,這恰恰是孟德斯鸠這本書的核心要點,但顯然文本内容與立題之間出現了一定偏差:試圖從立法維度審視法的精神,但全文論述的重點卻經常在法律、政體之間切換。不過,楊雪峥同學能夠較詳盡、全面、精确地把握閱讀文本的思想觀點,能夠較尖銳地提出自己的問題,包括孟德斯鸠對貴族政體的偏愛,對僧侶特權的态度,以及對分權制衡、略為保守适度的立場等等,這種悟性、獨立思考問題的意識和讀書過程中肯于探究鑽研的精神,值得表揚和學習。

本次讀書會在輕松愉快的氛圍中圓滿結束,同學們意猶未盡,期待着下一次讀書會上對孟德斯鸠《論法的精神》(下)的繼續閱讀和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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