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報告:王天驕(2016級法學專業研究生)
主評論:楊 陽(2015級法學專業研究生)
主評議教師:張翠梅
時間:2016年10月25日(周二)18:00――20:00
地點:主樓316室
閱讀書目:[美]卡多佐:《司法過程的性質》,蘇力譯,商務印書館,1998年版。
書目及作者簡介:
本傑明・内森・卡多佐(Benjamin Nathan Cardozo,1870―1938),美國社會法學派大法官,社會學法學的代表人物,被公認為全美最聰明的法學家,是美國曆史上最有影響的法律家和法學理論家之一。其代表作有三部:1921年出版的《司法過程的性質》、1924年《法律的生長》和1928年出版的《法律科學的悖論》。
《司法過程的性質》一書是由卡多佐在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所作的演講稿整理而成,是對卡多佐多年擔任法官的經驗總結,同時也是對美國自霍姆斯以來形成的實用主義司法哲學的一個系統的理論化闡述。全書共有四講,分為“引論:哲學方法”、“曆史、傳統和社會學的方法”、“社會學方法:法官作為立法者”和“遵循先例:司法過程中的下意識因素”。全書從如何描述司法決定的過程着眼,肯定法官制定的法律是生活中存在的現實,提出轉變法官的角色并迫切要求對司法過程進行改革,表明了卡多佐對司法過程的司法性立法本質的理解,并揭示了普通法下司法制度的巨變。全文結構無處不體現作者的思辨過程,全書無處不閃爍作者的思辨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