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報告:王雪楠(2014級法學專業本科生)
主評論:施宇(2015級法學專業本科生)
徐健(2016級法學專業研究生)
主評議教師:張翠梅
時間:2016年11月22日(周二)18:00――20:00
地點:主樓316室
閱讀書目:[美]波斯納:《法理學問題》,蘇力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書目及作者簡介:
理查德・A・波斯納(1939―),美國聯邦上訴法院法官,曾任芝加哥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律經濟學運動的重要人物,其貢獻不僅在于他從理論上對經濟法學的基本概念、原理進行了闡述,而且對财産法、合同法、侵權法、刑法、程序法甚至憲法、行政法都作了系統的經濟分析和效益評價。代表作有:《法理學問題》、《超越法律》、《法律經濟學分析》等。
《法理學問題》于1990年出版,波斯納在本書中對于美國法律的根本問題與美國各派學者作了美國司法對抗制式的讨論,提出了一個與以往的法理學不同的結構體系,對美國法學的總結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先前的概念和制度為中心的法理學傳統。本書共分為五編,分别探讨了法律的認識論、本體論、對解釋的再思考、實質正義、沒有基礎的法理學等問題。波斯納對所謂的法律社會現象進行了最基本、最一般、最理論化層面的分析,他的研究不僅對西方法理學做出重要貢獻,而且對當代中國法理學的發展具有很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