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波斯納《法理學問題》――法理學讀書會總第13期總結

時間:2016-11-25作者:文章來源:伟德官网地址多少浏覽:954

  研讨書目:[]波斯納《法理學問題》,蘇力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主持人:張翠梅

  主報告:王雪楠(2014級法學專業本科生)

  主評論:施  宇(2015級法學專業本科生)

            健(2016級法學專業研究生)

  參與老師:張翠梅

20161122日,法理學第13期讀書會在主樓316會議室成功舉行。本次讀書會以波斯納的《法理學問題》為研讨書目,由張翠梅老師主持。2016級部分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以及20142015級部分本科生參加了本次讀書會。

 

首先,主報告王雪楠同學以“波斯納法律實用主義背後的自由主義保守派思想探究”為題做了主題報告。她對波斯納的實用主義法律思想和自由主義保守派思想進行了梳理與探究,闡述了波斯納的法律經濟學與實用主義法學的内涵以及波斯納法律經濟學思想的來源,并将波斯納的思想理論與密爾式的古典自由主義進行對比分析,最後以網約車案為例,提出我國應保持抽象的形式主義的觀點。接着,主評論施宇同學以“實用主義在司法實踐中的指導作用――讀波斯納的《法理學問題》”為題作了發言。她以法律的起源為複仇開篇,結合波斯納提出的三種意義的客觀性對判決中的合法性進行探讨,進而提出自己對波斯納實用主義法學觀點的理解,即實用主義所提供的僅僅是解決問題的一個方向,情況不同,方法和結果也會不同。主評論徐健同學則以“淺談日常實用主義”為題作了發言。他從波斯納的日常實用主義視角出發,結合我國實踐理性與執法兩方面的現實情況分析了日常實用主義對我國的現實意義

張翠梅老師首先肯定三位同學的整體表現:态度認真、觀點集中并進行了大量閱讀。她指出主報告王雪楠同學的論文觀點鮮明,思路清晰,但将充分運用實用主義這種後現代意味方法論,并試圖否定法律确定性的波斯納,定位為持有密爾式古典自由主義哲學立場,這一觀點尚需商榷;主評論施宇同學和徐健同學從不同角度對波斯納的法律實用主義思想進行闡述,對波斯納思想的解讀與反思可圈可點,但仍需注意文章的邏輯結構以及部分段落的表述;老師尤其對徐健同學能夠結合自己的閱曆與經驗,在文本中提出很有見地性的觀點和分析,表示贊賞。其次,張翠梅老師講述了自己對《法理學問題》這本著作以及波斯納思想的看法,她認為品讀這本書的意義和關鍵在于對法律的确定性問題進行探究。她指出,波斯納在著作開篇就旗幟鮮明地提出貫穿全書的問題,即法律是否是、在何種意義上是以及在什麼程度上是對争議問題的一種客觀、确定的回答而不僅僅是個人性的或政治性的回答之淵源;接着從認識論、本體論、價值論諸方面,波斯納對法律形式主義,包括邏輯、規則、演繹推理等進行了解構式分析,最終得出了“沒有基礎的法理學”這樣的結論,并提出了一個實用主義者的法律宣言。應該說,波斯納的實用主義法律觀對我們重新審視司法理性,在司法能動與司法克制之間進行選擇,都有很重要的理論指導和實踐借鑒意義。最後,主報告和主評論三位同學分别對老師提出的問題進行了回應,其他同學也表達了自己對波斯納實用主義法律思想的看法和見解。

讀書會上大家積極踴躍地參與讨論,整個氛圍充實而又愉悅。本學期法理學讀書會圓滿結束,暫告一個段落,同學們期待着下學期讀書會再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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