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0日13點30分,經濟法學術沙龍在主樓314房間如期舉行,本期經濟法沙龍的主題是研讨《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兩次審議稿。2020級法學研究生謝明月同學是本次沙龍的主講人,劉沫茹老師、部分法學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參加了本次沙龍,并圍繞着本次沙龍主題進行了交流與探讨。
謝明月同學從《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的基本情況、立法背景、兩次審議稿的主要内容與未來展望四個方面進行了介紹,評析了草案一審稿的要點與特色,并重點對草案二審稿的主要修改内容進行了詳細解讀。之後參會的同學們就感興趣的相關問題展開了讨論,對于《個人信息保護法》與《數據安全法》的聯系,信息、隐私與數據的區别與聯系,“個人信息處理者”在信息處理活動中應遵循的原則、舉證責任的分配、以及如何平衡個人信息保護與利用的關系等問題進行了充分的讨論。
最後劉沫茹老師對此次沙龍進行了總結,指出信息是“大數據的核心和基礎”,個人信息的法律規制對于數據發揮新型生産要素的效用、推動我國數字經濟的發展具有至關重要的影響。《個人信息保護法》立法可期,能夠彌補我國在該領域的立法空白,并能夠與現有相關立法有效銜接。在出台個人信息基本法的基礎上,我國還需要對敏感個人信息分類規制、企業合規審計以及信息公益訴訟等問題制定更明确的規則和标準,從而更充分地保障個人信息安全、促進個人信息的合理保護與開發利用的有機結合。